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7月12日發布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州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常金罰決字〔2024〕7號)》顯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未采取有效措施監督信貸資金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個人貸款資金流入證券賬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州監管分局對其罰款70萬元。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7月12日發布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州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常金罰決字〔2024〕7號)》顯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未采取有效措施監督信貸資金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個人貸款資金流入證券賬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州監管分局對其罰款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