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7月12日發布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鹽城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鹽金罰決字〔2024〕20號)》顯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鹽城開發區支行貸前調查不審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鹽城監管分局對其罰款30萬元。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7月12日發布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鹽城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鹽金罰決字〔2024〕20號)》顯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鹽城開發區支行貸前調查不審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鹽城監管分局對其罰款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