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生態環境領域營商環境,推進生態環境準入領域管理科學化、精準化,充分發揮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引領作用,全面提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質效,降低企業群眾辦事時間和辦事成本,近日,連云港市灌云生態環境局根據《連云港市產業園區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相關要求,積極申請灌云臨港產業區為試點園區并獲批。自2024年7月10日起,該園區可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17個大類29個小類中符合實施聯動的建設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方案》實施時間延期到2025年12月31日。
目前,灌云縣共2個園區已成功申請聯動園區,省級經濟開發區已申請全市首批試點園區并開展相關工作,臨港產業區完成第三批聯動園區申請。2個園區分別有1個項目滿足聯動要求,企業正在準備申報材料。
對于符合聯動條件的園區內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可自愿實行項目環評文件告知承諾制審批。環評審批部門在收到承諾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等要件后,可不經評估、審查,直接做出審批決定。采取環評承諾制審批的建設項目,將被納入事中事后監管的重點對象,環評審批部門進行告知承諾制審批項目全覆蓋復核,并由灌云生態環境執法監管部門對建設項目落實環保措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下一步,灌云生態環境局將立足實際,繼續推廣承諾制審批,指導聯動園區承諾制項目環評申報,同時探索同類項目打捆審批,建立排污管理聯動機制,降低企業成本;同時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建立機制加強督查,助力全縣經濟高質量發展。(圖文/胡繼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