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14日訊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期發布的消息顯示,北京景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情況下擅自預售商品房,違反了《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被罰3萬元。
根據處罰信息,北京景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北京市石景山區五里坨黑石頭青石街10號院五里春秋、西府海棠兩項目開發建設單位。北京住建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五里春秋項目自持住宅310套房源、西府海棠項目自持住宅230套房源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北京景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自持商品房沒有預售證,不符合商品房預售條件的情況下,與北京廣廈住宅合作社就五里春秋項目自持住宅310套房源、西府海棠項目自持住宅188套房源簽署了《關于五里坨組團項目之合作意向協議》對外預售,并共收取北京廣廈住宅合作社支付的合作意向金300萬元。北京景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屬于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情況下擅自預售商品房的行為。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北京住建決定處北京景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收預付款(300萬元)的1%,共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