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泰州市住建局日前發布的《關于南通十建和泰州建宏兩家單位不良行為的通報》顯示,由南通十建集團有限公司施工、泰州建宏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監理的山河原著花園一標段項目,存在無施工現場消防總平面圖,未建立消防安全目標考核制度;消防水源容量不夠,樓層消防給水系統不出水(故障);樓房未配備消防水槍、水袋、軟管;臨時疏散通道未設置疏散指示標識,未設置照明設施及應急照明;宿舍電源線亂拉亂接,使用多用插座、大功率電器設備,不符合要求等隱患問題。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 GB50720- 2011)的有關規定,給予南通十建、泰州建宏記不良行為登記一次,責令整改并予以通報。
以下為通報原文:
關于南通十建和泰州建宏兩家單位不良行為的通報
近期,在2022年全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中發現:
由南通十建集團有限公司施工、泰州建宏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監理的山河原著花園一標段項目,存在無施工現場消防總平面圖,未建立消防安全目標考核制度;消防水源容量不夠,樓層消防給水系統不出水(故障);樓房未配備消防水槍、水袋、軟管;臨時疏散通道未設置疏散指示標識,未設置照明設施及應急照明;宿舍電源線亂拉亂接,使用多用插座、大功率電器設備,不符合要求等隱患問題。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 GB50720- 2011)的有關規定,現給予南通十建、泰州建宏記不良行為登記一次,責令整改,并予以通報,通報期六個月。通報期限可視整改情況做出調整。
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