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期發布的行政處罰結果(京建法罰(市)字[2022]第010727號)顯示,通過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提供的現場檢查筆錄和2023年1月13日對當事人江蘇省國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劉本漢的詢問,以及調取有關資料,查明位于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8號樓 C 座B1層的金融大街8號辦公樓C座B1層裝修改造項目,建設單位為華融致遠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監理單位為北京中建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施工總承包單位為江蘇省國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發現江蘇省國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在施工現場存在以下問題:1、地下一層電梯廳使用的專用開關箱同時控制兩臺用電設備(切割機、照明燈具),不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第8.1.3條的要求。2、地下一層電纜線路敷設混亂沿建筑物敷設時未采取絕緣隔離措施,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戶、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DB11/945-2012第2.10.6條的要求。你單位的上述行為有可能導致人員觸電傷亡和人員高處墜落等安全隱患。屬于施工單位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的行為。
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該單位處200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