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阜寧縣委印發實施意見,明確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定期聽取本單位和下級黨組織整改情況匯報、抓整改,建立健全同向發力、全面參與、齊抓共管的縣鎮村三級聯動巡察整改責任體系,推動巡察整改責任扛在肩上、落地見效。
建立縣委書記聽取整改情況工作機制,今年已經分兩批次聽取4家單位巡察整改情況匯報。縣委書記定期主持召開書記專題會議并提要求、壓擔子,被巡察單位負責人逐條逐項匯報整改工作,分管負責人做點評、領任務。會上只點問題、不談成績,對重點難點問題會辦研究,為整改明確思路、找準方向。
將推動巡察整改常態化納入主體責任落實重要內容。對巡察發現的各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縣直牽頭部門開展面上集中整改,由牽頭部門負責人直接抓,定期向縣委專題匯報整改工作進展情況,以領導小組交辦單形式,向部分單位交辦重點問題整改任務,明確整改要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