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廳聯合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十部門近日印發通知,在全省部署開展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監測摸排和統計分析,為實施關愛保護服務、加強資源整合提供依據,加強流動兒童、留守兒童權益保護。
此次監測摸排首次將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雙方或一方離開戶籍地,跨縣域異地居住或生活6個月以上、不滿16周歲的流動兒童納入排查范圍,同時對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16周歲的城鄉留守兒童進行再排查,重點了解流動和留守兒童基本情況、入學入園情況、辦理居住證情況、健康管理情況、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情況、殘疾情況等信息。在全方位摸排基礎上,民政部門將為他們“一人一檔”建立完善臺賬,并對全省流動和留守兒童數量規模、年齡結構、分布區域等總體狀況進行統計分析。
此次摸排以縣(市、區)為主體,以鄉鎮(街道)為單位,以村(居)為單元。對監測摸排中發現的家庭生活困難、自身殘疾、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心理和行為異常的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以及主動提出救助幫扶需求的跨鄉鎮(街道)的流動兒童,建立重點關愛服務對象信息臺賬,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對象,落實相應保障和幫扶關愛措施。(新華日報記者 唐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