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加大就業扶貧工作力度,我市印發《關于創建崗位開發援助扶貧示范區工作的通知》,通過建設扶貧載體、開發公益性崗位、扶持勞務基地、完善送工制度等措施,實現扶貧崗位穩定化,就業扶貧機制化,達到開發一個崗位、扶持一人就業、實現一戶脫貧。
認定扶貧載體吸納一批
認定就業扶貧車間。對吸納10名及以上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勞動力的用人單位可認定為就業扶貧車間,申請享受一次性20000元的用工補貼。
認定培訓扶貧基地。培訓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勞動力合格并實現穩定就業40人及以上的定點培訓機構可認定為培訓扶貧基地。培訓扶貧基地除享受免費的職業培訓政策外,可申請享受一次性10000元的補貼。
認定創業扶貧基地。對吸納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勞動力就業創業10人以上的孵化園,可認定為創業扶貧基地,申請享受一次性20000元的補貼。
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一批
開發公益性崗位。各縣區結合鄉村建設的實際需要,開發一批公路養護、農村保潔、治安巡邏、安全管理、山林防護、綠化養護等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
對吸納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勞動力在公益性崗位就業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在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的基礎上,申請最長不超過3年的公益性崗位補貼。
扶持勞務基地轉移一批
鞏固跨地區勞務合作。加強面向未就業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勞動力的用工指導和崗位對接服務,與蘇南等經濟發達地區建立勞務協作關系,形成區域化、常態化的勞動力流動輸出就業格局。
落實就業創業服務補助。鼓勵非公益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勞動力在本地就業,對成功介紹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每成功介紹1人給予50元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落實務工交通補貼。對初次外出務工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勞動力按照就業地點給予一次性交通補貼。在省外的給予400元補貼;在市外省內的給予200元補貼。
完善送工制度推介一批
常態性提供招聘服務。結合春風行動、就業援助月、民營企業招聘周、“10·17”人社扶貧幫困日等一系列貫穿全年的公共就業服務品牌活動,積極組織開展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勞動力專場求職招聘會,所有縣(區)每月不少于2場次,省級重點扶貧縣(區)所轄鄉鎮建立日常招聘制度。
創新性激發扶貧動能。發揮好經濟薄弱村第一書記的聯絡、協調、指導作用。到2019年末,對成功安置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勞動力50%就業的經濟薄弱村,可申請享受一次性10000元就業績效考核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