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放寬技能提升補貼的申領條件,同時調高補貼標準。具體為從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將企業參保職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年限由3年以上放寬至1年以上。補貼標準調整為: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500元;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2000元。納入我市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的,補貼標準可在培訓鑒定成本范圍內上浮30%。
2019年1月1日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按此標準執行,2018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仍按原標準執行。